氣瓶安全使用小常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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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瓶是盛裝******氣體、液化氣體或乙炔氣體的小型移動式壓力容器,包括車用氣瓶、低溫絕熱氣瓶、纖維纏繞氣瓶等多種類型。
氣瓶在使用方面具有某些特殊性,要******其安全使用,除需滿足壓力容器一般的安全要求外,還要滿足一些特殊要求。 氣瓶需要進行標記,其標記主要有鋼印標記和顏色標記。
氣瓶的鋼印標記包括制造鋼印標記和檢驗鋼印標記,是識別氣瓶的依據。制造鋼印標記是氣瓶的原始標志,由制造單位打印在氣瓶肩部、筒體、瓶閥護罩上。
檢驗鋼印標記是氣瓶定期檢驗后,由檢驗單位打印在氣瓶上。在檢驗鋼印標記上,還應按年份涂檢驗色標。而氣瓶顏色標記是指氣瓶外表的瓶色、字樣、字色和色環。
氣瓶噴涂顏色標記的主要目的是方便辨別氣瓶內介質,即能非常清晰地從外表的顏色上迅速地辨別出氣瓶所盛裝的氣體,避免錯裝或錯用。
此外,氣瓶外表噴涂帶顏色的油漆,還可以防止氣瓶外表面生銹。 在氣瓶的使用過程中,使用單位應根據氣體的性質,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,并對試用氣瓶的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和技術考核。
氣瓶使用過程中應做到:
(1)專瓶專用,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。
(2)氣瓶使用時,一般應立放。不得靠近熱源,安放氣瓶地點周圍10m范圍內,不應進行有明火或可能產生火花******的操作。、
(3)氣瓶在夏季使用時,應防止暴曬、雨淋和水浸。
(4)使用氧氣瓶和氧化性氣體氣瓶時,操作者的雙手、手套、工具以及減壓器、瓶閥等不得沾染油脂。
(5)開啟或關閉瓶閥時,只能用手或專用扳手緩慢進行,不準使用錘子、管鉗、長柄螺紋扳手,以防損壞閥件或操之過猛產生摩擦熱和靜電火花。
(6)瓶閥凍結時,用浸濕的、溫度不高于40度的清潔布裹住瓶閥使其解凍。嚴禁用溫度超過40度的熱源對瓶閥加熱。
(7)瓶內氣體不得用盡,必須留有剩余壓力。******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.05MPa;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.5%-1.0%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。
來源:中國安全生產網